1.0 目的
對公司所需的FSC產品的采購進行控制,保證所采購的材料符合FSC規定的要求
2.0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生產所需FSC產品的采購。
3.0 權責
3.1 管理部采購負責FSC產品采購計劃的安排和實施。
3.2品保部負責對采購的FSC產品進行驗證。
4.0作業程序
4.1業務部接到客戶訂單后通知管理部采購編制《采購訂單》,注明客戶對FSC產品的要求(如FSC 100% 或FSC mix),在《合格供方名單》中選擇供應商,提交采購訂單給供應商。
4.2采購部在選擇供應商時,通過訪問網址“www.fsc-info.org”和核查FSC供應商清單,確保采購的材料應當包含在供應商的FSC證書范圍內,確保FSC證書編號與FSC供應商清單中的編號一致,確保FSC證書在有效期內,如果FSC證書過期、被停用等失效狀態,該供應商應從FSC供應商清單中刪除。紙制品往上可以追溯到樹種來源,上游供應商需具備原產地證明/砍伐證/道路運輸許可證/進出口許可證等。
4.3 下采購單和/或跟供應商簽訂購合約時,應清楚完整地注明采購的FSC類別、FSC 產品名稱,如FSC-Mix 用中文寫FSC混合型材料,并要求供應商在貨運單據上注明供需雙方完整的公司名稱和詳細地址/日期/FSC產品類型和名稱/計算系統/材料編號/FSC證書編號等,貨運單據包括送貨單、裝箱單和發票,填寫的內容必須與其證書范圍相吻合。
4.4 對供應商送來的發票,采購須驗收后交財務部,所填寫的內容應有雙方公司名 稱和詳細地址/日期/FSC物料類型和名稱/轉換系統/FSC證書編號等。
4.5 采購在采購完成后,將本次采購產品的信息登記在《FSC產品進貨情況年度報表》,內容包括:采購訂單號、日期、供應商、FSC聲明、FSC產品、COC Code、規格、數量、發票號碼
5.0相關記錄
5.1采購訂單
5.2 采購發票
5.3 FSC產品進貨情況年度報表
5.4 合格供方名單
5.5 裝箱單